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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来源:品牌发展处 | 发布日期:2022-10-21 】

近日,学校第三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图书馆604会议室召开。学术委员会委员、副校长邵玉、公丕国参加会议。学术委员会主任付俊范主持会议。学术委员会委员刘业峰、隋志纯、杨玥、赵元、任文涛、吴琼、李晓波、施海滨、杨秀英、王旭、王家庆、孙璐、黎虹、杨帆参加会议。

会上,委员们讨论通过了《沈阳工学院专业带头人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》《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》《沈阳工学院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聘任管理办法》《沈阳工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》《沈阳工学院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及具体要求》《沈阳工学院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管理办法》等六个文件。

会议指出,职称评审是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,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,树立正确用人导向、激励引导人才发展、调动人才创新创造积极性,努力构建一个人才不断涌现和积极进取的适宜环境,是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。要发挥好职称评审杠杆作用,鼓励广大教师立德树人、潜心教学、深耕科研,服务学校发展大局,为建设最好的应用型大学发挥重要作用。

会议强调,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。加强教学质量评价,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主要标准,严格规范教学工作量,强化教学考核要求,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。要克服“五唯”倾向,逐步规范学术论文指标。论文发表数量、论文引用榜单等仅作为评价参考,不以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。要重师德、重实践,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业绩贡献,做到人尽其才。

会议强调,岗位任职条件的制定是学校人事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,实施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是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,是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客观要求。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聘任管理,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使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聘任工作制度化、规范化,促进专业发展,创造和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学术氛围,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、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,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,在某一专业领域里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作用的高素质专业带头人,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中的示范作用,促进学校专业建设和教学质量的提高,同时进一步推动学校专业、专业群建设上水平、上层次、上台阶,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实力和水平。

会上,人事处处长赵明雨介绍了相关文件的制订依据、修订过程以及主要修订内容,并对文件修订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征集、采纳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说明。


(撰稿/陈海源  图片/关添亓  校对/李艰  审核/付俊范)